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据甘肃省纪委监委消息:日前,经甘肃省委批准立案的庆阳市人民政府原党组成员、副市长吴丽华严重违纪违法案,甘肃省纪委监委已审查调查终结。
吴丽华简历
吴丽华,女,汉族,1965年3月出生,甘肃庆城人,中共党员,省委党校研究生学历,1984年6月加入中国,1984年7月参加工作。
1982.09-1984.07 庆阳师专中文系汉语言文学专业学习
1984.07-1986.08 庆阳地区教育处人事科科员1986.08-1990.03 庆阳地委组织史编纂办公室科员
1990.03-1993.09 庆阳地区妇联科员
1993.09-1997.06 庆阳地区妇联副科级秘书1997.06-1998.07 庆阳地区妇联正科级秘书1998.07-2001.07庆阳地委组织部正科级组织员、组织科副科长(其间:1997.08-1999.12中央党校函授学院党政管理专业学习)
2001.07-2005.06华池县委副书记(其间:2002.07-2002.12挂职省委宣传部出版处副处长)
2005.06-2006.03 庆阳市委组织部副部长2006.03-2010.01庆阳市委组织部副部长、市委企业党建办主任(其间:2006.09-2009.06省委党校在职研究生班公共管理专业学习)
2010.01-2011.09 环县县委副书记、县长2011.09-2016.12 正宁县委书记
2016.12-2020.03 庆阳市人民政府党组成员、副市长,正宁县委书记
2020.03-2023.06 庆阳市人民政府党组成员、副市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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